【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播音与支持艺术
培养方向:影视配音方向、节目制作与主持方向
培养年限:4年
招生计划:150人
收费标准:15800(元/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
即兴口语表达(实践》、广播播音主持(实践》、电视播音主持(实践》、手机媒体概论、影视声音艺术、播音创作基础(实践》、广播电视写作、节目主持艺术(实践》、普通话语音与发声(实践》、主持人语言艺术、文艺作品演播。
【培养模式】
复合式教学:专业课程框架总体上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
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包括通识教育类课程、公共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和专业教育类课程。
实践教学:包括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作品)等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和课内实践(实训)环节。
紧跟市场需求:培养“知识+技能+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并大力推进与知名企业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教学管理】
1、注重职业技能培养,帮助学生扎实掌握专业技能,学生学习期间可参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证书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采取"工学交替、产教结合”的培养模式,以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为重点。
3、学生在培养期间可以自愿选择套读相关专业学历。
【证书体系】
学历证书:
学生可依据”自主选择、自愿报考"的原则,学生在职业教育培训期间,可自愿选择自学考试相关学历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完成相应的课程体系并通过相关考试,且学习期满,修满学分,可获得相应专科或自考本科学历证书,证书国家认可,证书编号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符合本科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职业证书:
学生自愿参加报名技能培训,完成国家职业资格证教学规定的课程,并参加统一考试合格后将获得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实习单位介绍】
【就业服务】
第一学年:认知自我
着重指导就业形势的认知、职业生涯认识和规划,树立初步的职业意识。
第二学年:提升能力
着重指导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和前景,围绕职业发展去掌握知识、夯实基础、增强能力、提高素质。
第三学年:理性定位
着重指导职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计划,帮助学生自觉主动的认识自我,完善自我。
第四学年:精准就业
着重指导学生从容应对就业挑战,鼓励学生积极进行创业实践,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