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官学院自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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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广东警官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主管部门是广东省公安厅,教育教学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学院是广东省公安机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公安民警培训基地和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坚持政治建校,服从服务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以培养公安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以“忠诚、责任、服务”为校训,突出警务化管理、社会实践育人的办学特色,努力建设正规化、高水平公安本科院校。

广东警官学院教学楼

【发展历程】

学院前身是广东省公安干部学校,创办于1949年11月。1958年3月,与省政法干校、省民警干训大队、广州市公安学校、广州市行政干部学校合并为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74年9月,开展普通中专学历教育。1983年3月,建立广东省政法干部学院,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1988年8月,更名为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92年12月,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专科学历教育。1998年5月,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建立广东警官学院,开展普通本科学历教育。2008年,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教学设施】

学院现有嘉禾和滨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37379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11029平方米,拥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警体技能训练馆、战术训练楼等教学基本设施。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94875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面积10106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79356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161.6万元。馆藏图书86.82万册,电子图书42万册。建成比较完善的校园信息网和与全国公安信息网连接的公安局域网,学生宿舍通网率达。教室123间,其中多媒体教室110间,实现了全部网络中央集中控制和智能化管理。

广东警官学院

办学形式

专本套读:学生在校期内同时攻读成人高等函授大专和自学考试本科。

对高中毕业生,入学后组织报名参加今年十月份的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并进行考前辅导,经录取后取得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学籍。在校学习期间,按照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专科段和本科段的课程教学。专科段的课程每学期期末参加课程考试,本科段的课程参加每年由省自考办组织的统一考试。

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关于自考】

自学考试全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考生进行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考试,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1条规定: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自考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考试制度,它由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行使考试权,按照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考试,是承认的学历。

【关于成考】

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是成人学历教育的另一种形式,其特点是考生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取得学籍后,由办学单位独立组织教学和考试,学生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后,取得承认学历的相应毕业证书

【学员风采】

广东警官学院学员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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